中国林业网8月18日讯为贯彻落实《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》、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》,抢救性保护云南高原湿地,尤其是发挥着重要水塔和碳库功能的沼泽湿地,推进全省依法保护湿地的进程。在2014年云南省启动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的基础上,今年,云南省林业厅决定启动第二批11处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,并下发了《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的通知》。(李玲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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